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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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60608MiVtU001 | ||
| 标 题 | 关于老农贸市场占用人行通道经营事宜 | ||
| 写信时间 | 2026年06月8日 | ||
| 信件内容 | 宁洱镇老农贸市场工商局职工宿舍前人行过道顶端(军供站至农贸市场河道侧边人行道),商贩长期占用人行通道售卖百货、杂物,严重影响行人通行、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请相关部门联合检查并依法处理占道经营行为。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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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宁洱县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依照本单位职能职责于2026年6月10日前往现场进行实地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检查,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存在商铺出店经营(占道经营)影响行人出行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情况,为此执法人员采取措施,一是强化宣传引导,对涉事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告知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引导其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规范经营行为;二是严格执法整治,对商铺出店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制止,现场责令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限期(一周内)整改并清理占用的人行道区域,确保道路畅通。 | ||
| 处理对象 | 宁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
| 处理时间 | 2026年06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