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辖区内的各中小微企业:
为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稳就业、稳企业,根据《云南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稳就业政策落实的通知》(云就劳发〔2025〕2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0501)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开展扩大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工作的通知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流程
(一)补贴对象
宁洱县内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与重点群体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重点群体具体为以下人员:
1.2025届高校毕业生;
2.2023届和2024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3.2025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4.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二)补贴标准与流程
1.补贴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对仍在岗的重点群体可按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25%申领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发放方式
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经中小微企业委托后发放至重点群体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云南省颁发并开通金融功能)。
(三)申领流程
1.申报主体:重点行业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2.申报材料:授权委托书、申请表、申报人员明细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3.申报渠道:通过“就业彩云南”(https://ynsjyj.cn)线上办理;
4.审核与发放: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于1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及公示反馈,补贴资金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发放到位。
二、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申报时间:2025年12月31日前;
2.申报地点:宁洱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窗口;
3.联系人及电话:王埼煊 0879-3232004。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