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中心城区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公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 索引号: | 100133/20251216-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12-16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自然资源局 | 发文字号: |
依照国家构建“五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及省委、省政府针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方面的相关要求与安排部署,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获市政府批准实施之后,为扎实落实总体规划战略部署、健全城市建设管理体系、有效解决实施管理问题,启动了宁洱县中心城区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单元(以下简称“宁洱片区”)编制工作。该编制成果将作为园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开展城乡开发建设、城市更新和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当前,宁洱县中心城区云南思茅产业园区宁洱片区单元详细规划草案已于2025年11月4日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站、宁洱发布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现对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情况
在本次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征求意见工作中,共收到相关意见建议4条。经严格审核,其中1条意见建议予以全面采纳,3条意见建议予以部分采纳。
二、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意见 1:将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普洱超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搬迁至产业园区或其他地块,土地性质由工业用地改为住宅用地,与原普洱市卫国林业局地块形成连体住宅地块,打造西洱河整体住宅区块及综合服务配套区。由原零散地块规划为一个整体地块,这样也有利于后续的招商引资。目前上述化工企业的废水废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严重干扰,对人体产生刺激性反应,部分人群出现咳嗽,眼睛刺痒等症状,使人心理产生焦虑,无法正常生活。另外上述化工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应搬迁远离居民区。上述化工企业搬迁后,因企业排放产生的投诉或网络曝光减少,不仅能减少政府双向沟通的工作量,也更有利片区的和谐稳定。上述化工企业搬迁后,这一整体地块的商业购买意向许会增多,地块的出售价格许会更高。(原文摘录)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本次详细规划在尊重现状、保障区域整体发展大局的基础上,对相关意见作出了如下统筹回应:
1. 关于“普洱超冠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该地块已被纳入宁洱县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范畴,规划将其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旨在完善区域服务功能、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2. 关于“普洱科茂林化有限公司”:综合考量规划约束、现状条件以及长远发展需求,对其地块作出如下规划安排:一是严格落实规划用途,明确产业发展导向。该地块位于宁洱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故本次详细规划不得对其进行规划安排,只能按照《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及现状实际情况将其引导为二类工业用地,主导产业方向确定为新材料、装备制造等,与上位规划保持高度一致,有力保障产业空间的连续性和功能的稳定性。二是强化现状管控力度,切实保障环境与安全。在现状企业继续生产期间,规划已开展空间布局分析,确认厂区处于周边居住区的常年主导风向下风向。为最大程度减轻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将意见反馈环保、应急等部门加强对企业的常态化监管,严格督促企业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安全生产等法定责任,持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与公共安全水平。三是预留更新通道,积极推动长远优化。规划为该地块未来转型预留了弹性空间。待条件成熟时,将通过城市更新等途径,有序引导企业进行搬迁或转型升级,逐步引入符合产业导向、技术先进、绿色低碳的优质项目,推动土地利用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产业发展与人居环境的协同提升。
通过上述科学合理的安排,规划在依法依规、严格管控现状的同时,为片区功能完善与环境改善提供了系统、可行的路径,有力支持宁洱片区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意见2:建议将西洱河水库打造为城市休闲公园,惠及周边居民以及产业园区,争取成为园区招商引资的环境配套名片。《城市居住区建设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4.04.中也指出,新建各级生活圈居住区应配套规划设计公共绿地,并应集中设置具有一定规模,且能开展休闲,体育活动的居住区公园。(原文摘录)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鉴于西洱河水库不在宁洱片区单元范围内,现阶段暂无法在宁洱片区的规划建设中直接予以采纳并实施。我们已认真记录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后续在涉及该区域的专项规划研究或协调工作中,将把此建议作为重要参考内容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
针对意见中提到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中关于配套建设公共绿地的要求至关重要,这也是我们规划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原则。在宁洱片区的规划进程中,我们已依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对社区公园、游园等不同层级的公共绿地进行了系统性布局,其目的在于为区内居民和产业员工提供充足的休闲、活动空间,从而提升整体人居环境与招商配套环境。
意见3:建议西洱河综合服务区配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方便周边居民及园区内人士绿色出行。《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中3.6综合交通规划中(5)指出,确定公共停车设施位置及用地规模,加强停车设施与充电设施布局的衔接,推动停车充电一体化建设,鼓励停车设施与其他功能混合布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原文摘录)
采纳情况:采纳。在本单元内的规划中,将严格落实社会停车场的配置要求,确保新能源充电停车位的占比不低于 15%。
意见4:建议原普洱市卫国林业局地块用于建造观景型小户型别墅(如政策允许)或附带观景大阳台的低层洋房住宅,连同百悦府地块及周边地块打造成为一个整体的高品质住宅区,形成远看天璧(普洱)山,近观西洱河,上奉观音寺的山水宜居地块。(原文摘录)
采纳情况:部分采纳。本次详细规划已全面统筹考量原普洱市卫国林业局及其周边地块,以高标准打造高品质居住片区为明确目标,将其纳入片区5-10分钟生活圈服务核心范畴,着重强调提升居住环境质量与完善公共服务配套。针对具体户型及建筑形式(例如观景型小户型住宅或带有观景大阳台的低层住宅),需在后续土地出让、项目设计与建设阶段,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市场实际需求以及规划控制要求进一步精准确定。规划工作将高度注重整体风貌的协调统一,充分融合山水景观资源,全力塑造“远眺普洱山、近览西洱河、邻接观音寺”的特色宜居环境。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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