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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宁洱县水务局202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宁洱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通过网站及其它媒体积极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025年,宁洱县水务局通过宁洱县人民政府(宁洱县水务局)网站发布信息39,包括《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的发布为加强宁洱县水土保持空间管控,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推动宁洱县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宁洱县水务局依申请公开互联网渠道(平台)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通畅。无依申请公开事项,无投诉,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及时规范发布、转发权威信息。同时,信息发布后第一时间读网“回头看”再检查,及时发现、纠正错漏,未发生个人信息泄露问题。二是按要求制定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不得公开政府信息清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5年,宁洱县水务局共受理各类12345市民服务热线9件次,已按要求按时答复群众,未出现无理由退单的情况;办结工单填写规范;诉求按时办结率100%;无双号并行保留话务坐席的热线。

(五)监督保障。宁洱县水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股室、各单位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协调、指导本系统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要事项和突出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36.9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人员配置“兼职化”: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与业务培训,面对复杂申请时难以精准把握答复尺度。

二是公开渠道适配性不足:未充分结合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线上线下渠道融合不够,老年人、农村群众等群体获取信息不便。

(二)改进措施

一是优化人员配置:明确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避免兼职过多导致的工作缺位;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培训。

二是优化公开载体:优化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等渠道,打造“一站式”公开平台;针对不同群体需求,努力开发适老化版本、乡村公告栏等适配渠道,提高信息适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宁洱县水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宁洱县水务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