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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洱县凤鸣路11号;邮编:665000;电话:0879-3232248;电子邮箱:nexwht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为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25年来,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力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服务民生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2025年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在宁洱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13条。通过宁洱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发布各类信息及视频270条次(其中,图文200条次,视频70条次),累计浏览量98万人次。联同县融媒体中心、县气象局推出《慢话普洱山》系列直播节目;与上海市金山区文旅局签订帮扶协议,在《上海旅游时报》打造专版宣传;参加了旅居云南·康养普洱2025暖冬旅行目的地推介、“滇超联赛”等活动宣传推介宁洱。局属单位公开信息88条(县图书馆65、县文化馆12、县文物管理所11),主动回应社会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注,宣传推介宁洱。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府服务”,文化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2025年办理行政许可17件,3件行政处罚案件在信用中国网站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确保“信函、网络、当面、传真”4种渠道全覆盖,及时回应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查、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确保全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法定程序、法定时限规范答复,全面提升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效。2025年度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对网站信息公开各版块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各板块信息更新责任股室。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日常维护和信息发布,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查,实行信息三级审核制,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加强涉密、个人隐私、表述问题排查。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全面落实宁洱县文化和旅游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化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网站栏目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维护和监管工作,持续用好“宁洱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政务新媒体平台,扩大信息公开渠道传播力和影响力,按时按质发布工作动态、权威信息及提供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发布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前严格做好信息发布审批和保密审查,确保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涉密事项严格禁止上网,做到政务公开工作各环节有章可循,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还存在一定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充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存在选择性公开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服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公开形式单一。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不及时,时效性也还需提高。三是公众参与度低。信息公开需要更多地反映工作动态,缺乏有效的渠道和机制的宣传,还需更加贴近广大市民群众的工作生活实际。

针对现有不足,在下步工作中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一是提升信息公开的专业水准。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与培训力度,提升信息报送人员的业务素养,确保信息的全面、准确、及时上报。二是加强信息发布渠道建设。提供多样化的信息发布渠道,方便公众获取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透明度,扩大内容覆盖面,丰富表现形式。三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质量,进一步明确公开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高主动公开标准化程度,严肃认真处理信息公开事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5年,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宁洱县文化和旅游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