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 无障碍浏览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及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普洱市委办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普办发〔2023〕2号),结合宁洱县实际,县民营办草拟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并于2023年4月18日发函向县直各有关单位共20个部门征求意见建议,收回反馈18份(其中16份为无意见,2份提出修改意见),现已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加快民营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