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布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公布后乡镇和部分县级部门权责清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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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00002/20251225-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5-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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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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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宁洱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宁政办发〔2025〕29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和《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公布后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促进乡镇履职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履职事项落地落实,结合我县实际,宁洱县人民政府决定对宁洱镇等9个乡镇和县教育体育局等10家县级部门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行政职权3228项、责任事项24067项和追责事项23205项予以公布,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宁洱镇等9个乡镇权责清单
2.县教育体育局等10家县级部门权责清单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附件1.宁洱镇等9个乡镇权责清单.zip】附件【附件2.县教育体育局等10家县级部门权责清单.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