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县自然资源局)
反馈问题
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现有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约8000座,占损土地面积位居全国前列。其中2016年以来新增980座,未及时修复的近600座,修复工作严重滞后。
整改目标
2025年底前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整改措施
1.按照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核查工作安排,2021年底前完成摸底核查,进一步摸清矿山底数、空间分布、损毁土地面积和权属、拟修复方向等基本情况。
2.按照“一矿一策”原则,落实切实可行的治理方案,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按照省级要求建立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库,为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规划、部署项目工程及完善矿山修复政策提供决策支撑。
3.扎实开展基于宁洱实际的矿山生态修复模式探索,执行上级相关技术标准,确保矿山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修复模式科学合理,有据可依。
4.分类分批有序推进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2023年底前争取完成重点生态区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2025年底前全县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取得重大进展,未治理矿山数量大幅减少。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宁洱县共有历史遗留矿山26个,通过工程治理、转型利用、自然恢复措施全部完成治理,截至目前,已全部通过省级审查,共完成面积106.03721公顷。通过占补平衡项目完成修复2个,通过增减挂项目完成修复7个,企业自行恢复治理4个,自然恢复5个,已纳入城镇开发方案报批3个,转为设施农用地2个,持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将继续作为建设用地使用1个,军事用地修复1个,转型利用加自然恢复1个。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