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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

三、部门支出预算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七、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下达)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定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及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4.根据县委、县政府和普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统一领导和管理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16.完成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对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管,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履行全民所有各类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调查和确权登记,建立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负责测绘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自然资源局督察与法规股、国土环境管理股、资源调查与信息管理股、开发利用与权益股、规划与资源保护股、财务股。

)重点工作概述

1、规划先行,科学有效做好规划编制及管控。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推进县乡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效衔接,2024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市人民政府批复,成果数据已完成省级入库备案。宁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一期)》及8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完成编制,完成80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成果入库备案入库备案100%。积极配合开展普洱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及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相关规划数据入库工作。按照规划管理要求,严格进行项目合规性审查,年内出具项目用地合规性审查说明意见30

2、严守红线,落实耕地保护重要责任压实责任,严守宁洱县32.511万亩耕地保有量23.226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是持续巩固2021-2022年度耕地流出整改成果,对耕地保护范围内,尤其是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的现状非耕地开展摸排和整改;统筹开展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及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恢复工作。截止20241125日,宁洱县2023年耕地流出图斑完成整改436.08亩;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图斑完成整改761.07亩。二是加强农业设施用地监管,上图入库设施农业用地67宗,面积186.82亩。

3、真抓实干,扎实推进“两块地”项目建设。一是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稳步推进。市级下达宁洱县2024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入库任务3000亩,已细化至19个项目进行支撑9个续建项目已经全部入库,入库面积1443亩;10新建项目全部完成土地平整和种植工作正在建设道路、排水沟等附属工程,计划 202412月底前全部完成入库。二是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取得新进展。2017年以来宁洱县增减挂项目已实施完成8个,4个项目于2023年以前取得省级验收批复,4个项目于2024531日取得省级验收批复,完成耕地指标903.85亩(水田指标48.34亩,旱地指标855.51亩)。  

4、扎实高效,做实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是持续推进用地报批。共组件城镇批次、单独选址项目、村庄批次建设用地报批共31个,拟报批土地面积共4043.8035亩,已完成报批9个,批准面积171.897亩。二是加强土地供应和盘活存量国有土地工作。年内累计供应新增建设用地22宗,面积470.0435亩,缴纳土地出让金10096.5354万元,其中供应云南思茅产业园区管委会宁洱片区用地8402.8775亩,缴纳土地出让金7672.6048万元;办理土地用途变更23宗,面积40.8982亩,补缴土地出让金2981.8236万元;办理存量国有土地出让、转让81宗,面积9.1792亩,补交土地出让金38.3133万元。三是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年内完成批而未供369亩,完成任务基数的15.48%,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的50.54%;闲置土地完成处置493.5亩,完成任务基数的55.95%,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的141%

5、强化监管,维护自然良好管理秩序一是加大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力度。2024年,共开展动态巡查200余人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66份、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8份,对51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二是加快推进新增土地卫片图斑整改工作。2024年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疑似图斑147个,占耕地面积353.13亩,截止目前,已完成外业核实工作145个,占耕地面积352.15亩。同时加快2018—2023年度土地卫片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已完成整改401个,占耕595.08亩。

6、尽心尽力,全心全意做好为民服务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严格按照上级办理时限,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做到注销登记、查封登记即时办结,抵押登记在2工作日内办结,其他各类型登记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间的转移登记和首次登记在1个工作日办结。持续深入聚焦企业办事办证难点、堵点,破解不动产登记难题,优化营商环境。2024年,发出不动产权证书 2199本,共收取不动产登记费21.79 万元;发出不动产登记证明424件,涉及抵押设立登记金额14.56亿元;共开具不动产状况查询结果证明524份;办理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457件,涉及注销抵押权登记金额5.91亿元。

7、务实高效,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一是规范年度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完成探矿权信息公示18个,采矿权信息公示18个,公示率均达100%二是加强矿业权管理。完成采矿权变更1个、采矿权延续3个、探矿权出让3个、探矿权变更1个,完成新设探矿权部门联勘联审8个,采矿权出让收益金1670.95万元。三是持续推进3个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其中2个历史遗留矿山已完成修复,并完成销号资料收集,1个历史遗留矿山采取转型利用、工程恢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销号验收,转型利用部分已办理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工程修复部分已完成覆土作业及作物种植,3个历史遗留矿山均计划在12月份系统开放后完成销号。

8、夯实基础,加强自然资源调查与监测。一是完成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宁洱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图斑6164个,分割后图斑7479个,面积27562.36亩,经内业自检、实地举证,最终调查为新增耕地6757.75亩,调查为其他地类20804.61二是持续开展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一至三季度下发监测图斑4086个(未含二季度重复下发图斑1771个),面积20026亩,认定新增耕地净面积8112.17亩(省级审核通过)。

9、履职尽责,守牢安全发展底线。一是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及复核,确定全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隐患点62处,威胁群众6135652。组织编制《宁洱县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更新完善修编《宁洱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全县62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确认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138人、监测员86人,发放监测员补助12万元。二是开展地灾防治责任人、隐患点监测人员群测群防知识培训9场次156人次,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84份、防灾避险明白卡581份,开展巡查排查744趟(次)。通过电话抽查,实地检查,确保地质灾害监测员在岗在位,并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巡查排查和监测记录。通过数据监测,实地查看,加强全县205台监测预警设备维护,确保设备在线正常运作。同时,加强汛期值班值守,做到全天24小时均有人员在岗。

10、党建引领,持续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一是不断加强政治建设。累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次,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学习16次,主题党日学习11次,三会一课学习39 二是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次。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及时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健全完善防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及财务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不断推进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人员编制1事业编制72人。在职实有6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9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493.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88.96万元,政府性基金28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00万元。

与上年7360.12万元对比减少2866.16万元下降38.9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4488.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488.9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8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8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7360.12万元对比2871.16万元下降39.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4493.9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49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1.31万元,与上年1119.03万元对比减少7.72万元下降0.69%,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保险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377.65万元,与上年6241.09万元对比减少2863.44万元,下降45.88%主要原因政府性基金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25年预算数62.15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58.85万元增加3.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统筹外工资发放;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5年预算数101.1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10.97万元减少9.8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3.2080801死亡抚恤,2025年预算数5.72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5.77万元减少0.05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4.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5年预算数2.21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97万元增加0.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26.91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28.82万元减少1.9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和参公管理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5年预算数25.87万元,较2024年23.94万元增加1.9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25年预算数22.10万元,较2024年22.13万元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5年预算数6.37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6.72万元减少0.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9.212080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025年预算数1265.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2000.00万元减少73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征地补偿;

10.2120805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2025年预算数1500.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2000.00万元减少500.00万元,主要用于补缴历年欠缴和当年报批应缴纳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11.2120806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35.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657.41万元减少1622.4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工作业务经费支出;

12.2200101行政运行,2025年预算数1099.01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868.38万元增加230.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保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工作经费支出、自然资源项目支出

13.2200114地质勘察与矿产资源管理,2025年预算数13.67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2.13万元增加1.54万元,主要用于矿业权人勘察开采工作支出;

14.2200129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2025年预算数0.12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12万元,主要用于卫星定位系统维护;

15.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25年预算数5.00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26.68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资源工作支出;

   16.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5年预算数68.99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0.00万元增加68.9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纳;

17.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2025年预算数254.74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175.86万元增加78.8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地质灾害监测人员补助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款。

五、省对下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度自然资源局没有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合计23.00万元,较上年不变,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00万元,较上年不变,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0次,共计接待2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较上年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不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较上年不变。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77.66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委托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是保障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00.00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和土地收储业务工作经费,保障城市发展用地需求及增加县财政预算收入。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5.5万元,与上年24.3万元对比增加21.2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27889.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595.60万元,固定资产220.0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3997.27万元,无形资产59.31万元,其他资产16.80万元。与上年15029.3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859.6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8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82103200100111


附件【3.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5032003552959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