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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整治行业内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排查肃清行业突出乱象,规范行业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面向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及内容

重点征集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违规经营、履职不力、权力寻租等各类问题线索,具体涵盖五大领域:

(一)房地产开发与物业服务领域乱象

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虚假宣传、违规预售、逾期交房、违规挪用商品房监管资金等侵害购房者权益的行为;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过程中,通过暴力胁迫、恐吓滋扰、软磨硬泡等非法方式逼迫群众搬迁,或恶意煽动群众阻挠合法征收、项目建设施工的问题。房地产中介机构哄抬房价、恶意压价、克扣房屋租金、交易欺诈、违规收取中介费用等乱象。物业服务企业侵占小区公共收益、擅自增设收费项目、违规加价收费、无故克扣业主押金,擅自关停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勾结闲散人员滋扰刁难业主、暴力阻挠物业项目正常交接、强行霸占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采取暴力、骚扰等方式恶意催收物业费、肆意刁难欺压业主等违法违规及涉乱问题。

(二)工程招投标与项目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恶意低价抢标、挂靠资质投标、违规转包工程、违法分包项目等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行为。社会人员或企业恶意竞标、暴力强揽工程项目、非法阻碍正常施工、强行垄断建材供应、操控本地建材市场价格;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工程款项、克扣、截留农民工工资,或以讨薪为借口聚众闹事、缠访闹访、扰乱工程项目建设及社会秩序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问题线索。

(三)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领域乱象

社会闲散人员、不法商户违规干预、插手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为违法搭建、占道经营、违规施工、夜间扰民施工等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当事人以暴力抗拒、围堵恐吓、聚众阻挠等方式阻碍城管正常执法、拒不配合执法整改工作。辖区内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规占道经营等乱象背后,存在的利益输送、人情包庇、纵容默许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村镇建设与民生保障领域违规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村镇规划建设、农房建设审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工作中,工作人员或相关人员虚报冒领、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国家补助资金;违规审批、优亲厚友、借机索要回扣、收受好处;村镇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发包、私自变更项目内容、违规开展建设施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问题线索。

(五)行业履职与权力寻租腐败问题

全县住建、城管系统干部职工及工作人员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包庇、纵容行业黑恶势力和突出行业乱象;违规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审批、施工监管、工程验收、资金拨付、行政执法等关键工作,利用职权为违规企业、不法人员提供便利、充当“保护伞”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方式

为畅通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邮箱、来信来访等方式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具体举报途径如下:

(一)举报电话

0879-3232338

(二)举报邮箱

pejsj@163.com

(三)来信来访地址

宁洱县茶乡路2号(宁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邮政编码:665199

三、有关事项说明

1.举报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对举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全权负责,严禁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诬告陷害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全力保护举报人合法人身、财产权益。对威胁、恐吓、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从严核查,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严厉处置。

3.本次征集线索聚焦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及行业乱象问题,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对核查属实的有效问题线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置,全力整治行业乱象、肃清黑恶隐患。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