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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有效改善宁洱县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小区基础设施不健全的现状,优化公共服务、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小区品质,规范宁洱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流程,提升项目建设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可控。经《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公开遴选宁洱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的批复》(宁政复〔2026〕105号)文件批复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由中选单位承担本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履行项目招标人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宁洱县2026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遴选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遴选内容及主体定位

本次公开遴选1家综合实力强、项目管理经验丰富、信誉优良的独立法人企业作为本项目实施主体。中选单位为本项目法定招标人,全面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主要履职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权负责项目前期手续办理、进度、质量、安全、投资、合同、资料全过程管控;统筹协调参建单位、主管部门关系;全程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到移交、审计结算、缺陷责任期统筹管理等全链条工作。

(四)项目覆盖范围

本项目主要对宁洱县主城区重点老旧小区以及外部衔接路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涉及改造37个小区2502户居民。

(五)建设性质与建设期限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工期:1年;服务周期覆盖项目前期、建设期、竣工验收、审计结算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约6314.00万元。

(七)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37个老旧小区2502户,改造楼本体54685㎡,小区与城市主干网衔接道路改造2.42km,改造庭院给水管道6844m,配套改造消防、安防、文化体育及适老化等基础设施。

二、工作职责与管理要求

(一)招标人职责

中选实施主体为本项目法定招标人,全面履行招标人主体责任。对项目招标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负主体责任,全程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监督,杜绝违规招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

(二)全过程项目管理职责

前期管理:负责项目各类备案、报批、报审手续办理,统筹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概算审核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开工建设。

建设期管理:全面统筹项目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各参建单位履职,严格把控项目投资、严控变更签证,杜绝超概算、超标准建设。

协调管理:对接住建、发改、文旅、审计等主管部门,协调街道社区、小区住户及群众关系,化解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矛盾问题。

资料与资金管理:统筹项目全过程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建立完整项目台账;严格执行资金专款专用规定,配合业主及审计部门开展资金核查、进度审核、结算审计工作。

验收与移交管理:组织项目分部分项验收、初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项目资产盘点、资料移交、竣工结算、审计收尾工作。

后期统筹管理:缺陷责任期内统筹督促施工、运维单位落实质保、管护责任。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申报企业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完全满足以下全部条件,任意一条不满足即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丧失参选资格:

(一)主体资质要求

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承诺中选后在宁洱县设立固定办公场所,配备专职项目管理团队,常驻人员不少于3人,全程驻场开展项目管理工作。

(二)信用合规要求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无行业主管部门重大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三)禁止参选情形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遴选:

分公司、分支机构等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联合体、挂靠企业参与申报;

企业处于停产停业、吊销证照、清算、破产、资产冻结等丧失履约能力的状态;

四、遴选流程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公告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企业现场踏勘与方案编制

有意向申报企业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结合项目建设内容、管理要求,编制完整的《项目管理方案》,踏勘及方案编制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三)申报材料递交、评审

递交时间:7月3日上午08:00-14:30,逾期递交材料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879-3232338;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壹正壹副共2份,全部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包含管理费报价函、资质文件、专项方案等;材料缺失、未密封、份数不足、资料不实的,直接判定资格审查不合格。

评审地点: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审时间:7月3日下午15:00

(四)资格审查

由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遴选评审工作组对所有申报企业材料开展资格审查,完全满足本公告第三条全部资格要求的企业,方可进入综合评分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企业直接淘汰,不参与后续评审打分。

(五)综合评审打分

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为企业最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审维度:管理费、企业综合资质实力、项目管理方案、实施方案及履约承诺。

排名规则: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选取第1名为中选实施主体;若得分相同,由评审小组现场投票确定。

(六)结果公示

遴选评审结果经县项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县政府官网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正式下发中选通知书。

(七)合同签订与权责确认

中选企业收到中选通知书7日内,与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协议,明确管理权责、招标人职责、服务范围、考核标准、履约要求、违约责任等条款;逾期未签订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实施资格,由评审排名第二名企业顺位递补。

五、履约承诺与考核要求

所有申报企业须出具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履约承诺,核心承诺内容如下:

严格按照项目工期要求,全程统筹管控项目建设进度,按时竣工交付;

全面落实项目质量、安全、投资、风貌管控责任,严控工程变更和投资超概,保障项目高质量达标建设;

组建专属驻场管理团队,全程在岗开展项目统筹、招标管理、现场协调、资料归档等工作;

全程监督参建单位合规施工;

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资质、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自愿取消参选、中选资格;

主动接受主管部门履约核查,未按期履约、管理失职、招标违规的,主管部门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协议,收回项目实施权。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所有企业参与遴选产生的印刷、踏勘、方案编制等全部费用,均由申报企业自行承担;

申报企业提交虚假材料、隐瞒不良信息的,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本项目所有建设、管理行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若本公告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冲突,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正式文件为准;

本公告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