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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

任务完成公示表

反馈问题

全省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资金投入不足,整体进展滞后。《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对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设置严重偏低,24个县级以上城市中有17个目标值低于50%,最低的怒江州泸水市仅为19.8%。2019年以来,全省污水收集处理提质增效工作投入资金仅8.93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25.3%,导致全省城镇污水提质增效整体进展滞后。《方案》要求到2020年年底消除70%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实际仅完成37%。

责任单位

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马艳东

整改目标

按照《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城镇污水收集率目标值。加大资金投入,推动城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高效提升,确保2025年底城镇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省级下达目标值以上

整改措施

1.加大资金投入,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分年度明确目标任务,加快污水管网改造建设,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2.按照实事求是,既量力而行又尽力而为的原则,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

3.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资金投入机制,落实资金配套承诺。建立分析调度、督查通报、约谈预警等工作机制,确保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作取得实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加快推进污水设施建设项目,完成了宁洱县西片区及城乡接合部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完成污水管网建设20余公里,完成投资3360万元;持续推进普洱市宁洱县污水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完成大新寨片区和环线路片区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主管网7公里,完成投资3000万元;投入资金1100万元,完成宁洱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目前正常运营中。2021年至今累计投入资金7460万元。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