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反馈问题
普洱市宁洱县德安乡占用耕地15亩堆存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人
马艳东
联系电话
0879-3232338
整改目标
及时清理堆放的建筑垃圾,并对该场地进行复垦。
整改措施
1.及时对存在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按照相关要求对该地进行复垦。并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其他乱堆乱放问题。2.加强对集镇内垃圾的及时收集和运输管理,确保垃圾不积压不乱放。强化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资源化处理,对不可再利用的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确保达到环境保护标准。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目前建筑垃圾及杂物已经清理完成,木料等杂物已规范处置,按照耕作层的要求完成复垦区域复垦工作,满足耕种条件,验收合格。已完成整改。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