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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洱县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开征集涉黑涉恶线索的通告

2026年08月11日 11:02  点击:[]

为扎实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一步推进行业领域乱象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特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严重侵害村民和集体利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类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二)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黑恶犯罪及相关犯罪问题线索;

(三)制贩毒品、开设赌场、销售黑彩、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问题线索;

(四)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问题线索;

(五)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抢占货源客源、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伐滥采的“沙霸”“矿霸”“路霸”等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六)在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七)拉拢利用、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九)侵害学生安全、财产安全,妨害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或者教唆、胁迫在校学生参加犯罪组织或从事黑恶犯罪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十)拉帮结派、寻衅滋事、称王称霸,混迹于娱乐场所及公共场所多次组织打架斗殴,严重影响治安秩序的“街霸”类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十一)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

(十二)其他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二、举报须知

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应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实施违法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等有关违法犯罪的具体内容,录音、录像等材料。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匿名举报的,举报人可以使用六位以上数字或字母组成的密码作为本人代码。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对举报人的有效举报,将视情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金奖励。对举报线索实行首报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从严惩处;如涉及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与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乱象无直接关系的,请向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三、举报方式及时间

宁洱县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

举报电话:0879-3232373;

来信来访地址:宁洱县宁洱镇天壁路81号县公安局三楼。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  8:00—11:30

下午  14:30—17:30

举报邮箱:nexz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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