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化解春夏季节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持续巩固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稳中向好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决定,自2026年4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26年春夏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道路
聚焦国省干道、城市主次干道、农村地区道路三大重点区域。紧盯事故多发路段、易拥堵路段、城郊接合部路段及农村地区通村道路,实施全域覆盖管控与重点攻坚治理。
(二)重点整治车辆
以6座以上小客车、面包车、农村地区载货汽车、两三轮摩托车、重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等为重点管控对象,全覆盖排查整治车辆安全隐患与违法违规运营行为。
(三)重点整治违法行为
农村地区突出违法: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客运车辆超员载客等“两违”行为;
面包车重点违法:非法改装、超员载客、人货混装等行为;
其他严重违法:疲劳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行驶、无牌无证驾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飙车炸街”、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运输企业及车辆所属单位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开展车辆安全隐患全面自查自纠。要建立隐患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及时整改清零,坚决杜绝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二)倡导文明安全出行。广大交通参与者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主动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坚决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做到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执法管理工作。
(三)严格规范执法查处。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安机关将采取定点检查、流动巡逻、科技管控、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依法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对拒不整改隐患、违规违法运营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在法律规定的裁量幅度内依法严惩。
对典型违法案例及严重失信主体,将依法予以公开曝光(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将依法进行脱敏处理),形成强大震慑。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通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