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节临近,我县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聚餐、年货采购及年夜饭预订、外出就餐活动频繁,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增多。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现将有关食品安全风险提示如下:
一、选购食品要注意
(一)采购食材、食品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农贸市场、正规电商平台等,主动索取留存购物凭证,杜绝在无资质流动摊贩处采购。
(二)食材采购需注重品质,优先选用新鲜合规食材。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核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签信息,坚决拒绝“三无”、过期等问题食品。
(三)散装食品需查看盛放容器清洁度和标识完整性,畜禽肉、水产等食材需查验检疫合格证明。不购买饮用来源不明的酒类,不采购未经检疫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肉、水产制品,不选用野生菌等高危食材。
(四)按需采购避免浪费变质,网购冷链食品关注运输保鲜条件,生熟分开存放,严防交叉污染。
二、外出就餐要注意
(一)外出就餐及预定夜饭时,优先选择证照齐全、信誉良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避开无资质摊点。就餐时要注意分辨食物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要吃颜色、味道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拒绝高危菜品,警惕以次充好、哄抬物价行为,餐后索取消费凭证。
(二)慎饮泡制酒,不购买、不饮用无标签标识、浸泡中药材成分不清、来历不明的泡制酒。
(三)不食用野生蘑菇、不明野生动植物以及一些可能具有毒性或有寄生虫风险的食品,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三、网络订餐要注意
(一)除关注菜品评价外,还要查看商家证照信息、菜品原材料、店铺评价等信息,谨慎下单。
(二)收到餐食后,要检查包装是否完整、是否有被开启的痕迹、餐食是否被污染等,及时加工或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三)不网购凉菜、生食食品和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四、集体聚餐要注意
(一)加强农村聚餐管理。举办农村集体聚餐应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选择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厨师,规范加工环境,确保食材新鲜、来源可靠,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严控高风险原材料,农村宴席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及其干制品、发芽土豆、四季豆等易引发食物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原料,从源头防范食品安全隐患。
(三)规范酒类饮品管理,宴席中勿饮用家庭自酿酒、自制泡酒或无合法来源的散装白酒,确保酒类饮品来源正规、安全可靠。
(四)加强有毒物品管理,加强对农药、醇基燃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专人专位管理,确保其不与食品及原料混放,严禁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存放,防止误食误用引发中毒事件。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年夜饭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定期自查自纠。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就医并报告相关部门,群体性事件及时组织救治、保留样品及票据配合调查;年夜饭聚餐、外出就餐时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及时留存证据。
(二)倡导广大群众树立健康文明消费理念,践行“光盘行动”,年夜饭、外出就餐按需备餐点餐,剩余饭菜及时打包、充分加热后食用。
特别提醒:食用食物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应尽快前往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切勿乱服药物,以免延误病情。节日期间,消费者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