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第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29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预〔2016〕183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政办发〔2016〕213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一季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12人(实有在职人员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6人,工勤人员1人。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第一季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征收入库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无征收入库收入。
(二)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年初预算总收入为15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23元,截止2025年3月31日,第一季度基本支出为46.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32.65%,较上年同期增加0.45万元。
(三)项目支出情况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年初预算项目经费12.83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项目经费支出为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49%,较上年同期增加0.13万元。
三、与上年同期执行情况比较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2025年一季度基本支出46.44万元,比上年一季度增加0.45万元,同比增长0.98%,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各类保险和离退休干部统筹外工资等;项目支出0.32万元,比上年一季度增加0.13万元,同比增加68.42%,增加的原因是用于支付公益岗人员部分工资。
一季度,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信访局总体保持平稳发展,二季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及时掌握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完成全年预算任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附件:宁洱县信访局2025年1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
宁洱县信访局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