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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4日,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永华在政府三楼大会议室主持召开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56次(2025年第10次)常务会议,研究《普洱市宁洱县消防专项规划(2021—2035年)》、《宁洱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年)》等事宜。

会议认为,《普洱市宁洱县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针对全县农村火灾频发、消防救援力量薄弱、新业态高风险场所增多、自然灾害频繁等严峻安全形势,紧密结合宁洱实际情况,对于进一步推动宁洱县构建合理、精良、完备、高效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普洱市宁洱县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内容全面,符合编制标准,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同意《普洱市宁洱县消防专项规划(2023—2035年)》。

会议认为,《宁洱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年)》包含了总则、气象观测站现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对象与保护要求、职责与管理要求、附则、附件等内容,明确了宁洱国家基本气象站的保护范围、保护要求等,编制内容完整,符合编制要求,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同意《宁洱国家基本气象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24—2035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