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晶等同志试用期满任职的通知
|
索引号: |
100002/20260113-00002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
|
主题词: |
人事 任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宁政任〔2025〕11号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中心:
经2025年12月24日县人民政府党组第12次会议研究决定:
李 晶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
蔡依栗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罗志刚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黎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