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机构: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1日
公示依据:根据《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办法》、《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普洱市火化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普发改价费〔2021〕159号)、《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普发改价费〔2010〕131号)、《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洱县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现将宁洱县殡仪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宁洱县惠民殡葬政策予以公示。
一、殡葬收费
(一)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是指在办理丧事过程中需提供的基本服务事项,包括运尸(遗体接送)、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服务。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为:
1.火化费(含抬尸进炉、火化、骨灰装盒等服务环节)。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按每具尸体为700元。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
2.运尸费(遗体接运,含遗体收敛和将遗体送至殡仪馆)
(1)普通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10万元及以下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150元,超出20公里以上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2.5元
(2)中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含20万元)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3元。
(3)高档轿车型殡仪车(购置及改装费用在20万元以上)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56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
(4)丧属搭乘运尸车不收取任何费用,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3.遗体存放。应丧属要求提供冷藏保存遗体,收费可以小时或天计费,具体的收费方式由丧属自愿选择。
(1)按小时收费时,其标准最高为每具5元/小时,时间以整时计算,30分钟及其以下的不计费,30分钟以上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收。
(2)按天(24小时)收费时,其标准最高为每具110元/天。
4.悼念厅租用。提供悼念厅、音响设备,其收费标准最高为150元/次。
5.骨灰寄存(含骨灰寄存证明)。提供骨灰寄存(含骨灰寄存证明),其收费标准为10元/月。
(二)延伸服务收费:延伸殡葬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民政部门主办的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丧葬用品价格实行进销差率控制。(宁洱县殡仪馆目前暂未开展延伸服务项目)
二、惠民殡葬奖补政策
(一)惠民殡葬奖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除领取死亡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人员外(人员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有宁洱县户籍,火化并进入公墓安葬的,免除遗体接运和火化费用,一般群众给予3000元补助,本县户籍特殊困难群众(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给予4000元补助。采取生态节地葬法、骨灰散撒葬法及其它少数民族群众长期选择的、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又符合节地生态和公共卫生安全要求的遗体处理或安葬方式,再给予500元补助。
(二)困难群体火化补助政策:具有本省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死亡后进行火化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1000元。
三、申领补助需要的材料
(一)惠民殡葬奖补办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逝者火化证明复印件。
2.骨灰安葬墓园(单位)出具的安葬证明(葬在乡镇公益性公墓的由负责管理公墓的单位提供安葬情况表,标明逝者身份信息和安葬时间、安葬位置,并在情况表上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
4.经办人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证书、委托书、法定监护人证明等(如逝者和领取补贴的人不在同一本户口本上,不能反映出关系证明的,领取人填写《亲属关系承诺书》签名按手印)。
5.特殊困难群众(不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对象、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办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云南省特殊和困难对象火化补助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5.享受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补助办理程序
(一)惠民殡葬奖补办理程序
经办人持相应证明材料,在逝者原户籍所在乡镇社会事务办填写《普洱市惠民殡葬奖励补贴申请表》,经乡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审核盖章后交县民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发放。
(二)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办理程序
申请人带齐办理火化补助所需材料到死者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填写申请表经审核无误后发放。
五、咨询与监督方式
服务热线:0879-3239220
监督电话:0879-3232400
地址:宁洱县滨河路100号国有资本运营中心三楼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