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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

帮扶资金林下种植标准地建设及中药材

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2026年7月

项目摘要


项 目 名 称:

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林下种植标准地建设及中药材种植项目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项目建设性质:

新建

项目建设地点:

宁洱县80号国有林宁洱镇裕和村马场尖山

项目实施期限

2026年7月——2026年12月









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

帮扶资金林下种植标准地建设及中药材

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等系列决策部署,立足宁洱县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禀赋,推行“乔木+中药材”林药复合立体经营模式,完善林区水、电、路、生产资料库房等配套基础设施,规模化林下种植中药材,盘活国有闲置林地资源,壮大林场经营性收入,带动周边村组群众就近务工增收,实现生态保护、产业发展、林场增效、群众致富协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管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人:吴永德

(二)实施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负责人:官文娟

(三)建设地点:宁洱县80号国有林宁洱镇裕和村马场尖山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完善林区水、电、生产道路、生产资料库房等标准地必须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化种植黄精、天冬、金果榄、土茯苓等中药材40亩。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资金来源及金额: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107万元。

(七)实施期限:2026年7月—2026年12月。

    (八)实施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必要性、可行性和需求性分析

(一)必要性

通过林下种植标准地建设补齐林场产业配套短板,破解国有林场经营性收入不足、自我造血能力弱的发展难题,完成林场巩固提升硬性任务。国有林场现有思茅松林下空间闲置,仅单一产出木材,林地综合效益偏低,推行“上层用材林+林下中药材”立体种植,不破坏上层乔木,实现一地两用、生态与产业协同增效。项目建设、林下种植用工优先吸纳周边村组群众、脱贫监测户,同步开展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拓宽群众稳定增收渠道,深化林场与村组利益联结机制。

(二)可行性

项目区气候,海拔、郁闭度、土壤、湿度均适配林下中药材喜阴湿润生长特性。建设地块全部为国有林场权属人工商品林,不在生态红线、一级公益林等禁建区域。生产资料库房、其他林业生产道路等配套设施按其他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办理用地审批,建设程序合规。林场现有专业林业技术人员及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提供全程技术指导,周边村组劳动力充足,可满足整地、种植、管护用工需求。

(三)需求分析

现有林分林下空间资源未充分开发,林地产出效率低,市场对本土中药材需求持续上涨,亟需通过标准化基地建设释放林地复合生产潜力。全县林下经济缺乏标准化示范基地,通过本标准地打造统一整地、配套、种植、管护规范样板,为全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建设模板。

三、建设内容与技术方案

(一)林下种植标准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1. 生产资料库房建设

单层钢架结构,满足工具存放、中药材临时分拣、管护人员休息,配套化粪池、简易给排水等,满足日常管护、种苗存放、药材初分拣需求。用地严格按照其他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不突破用地管控比例。

2. 供水灌溉系统

依托项目区附近水源引入,修建蓄水池;沿作业道路铺设灌溉主管、支管,地块内布设滴灌带,实现分区可控灌溉;地块配套开挖横向、纵向排水沟,杜绝雨季积水烂根,适配中药材根系生长需求。

3. 供电设施建设

从就近电网接引电源,架设线路至管护房及种植片区,满足管护房照明、灌溉等设备用电;线路沿林道路侧规范架设,避开林木主干,消除用电安全与森林防火隐患。

4.其他林业生产道路建设

利用原有林间便道改扩建,路面宽度 3m,路面采用土杂石铺设,道路两侧修建排水沟。道路兼顾中药材运输、防火巡护、苗木转运多重功能,降低人工搬运成本。

5. 林下标准化整地工程

采用带状仿野生整地,禁止全垦深挖,保留原有乔木、畦宽 1.2—1.5m、畦高40cm。整地时混入腐殖土、腐熟有机肥改良土壤,清除石块、杂草,整地完成后统一消杀,降低病虫害基数。

(二)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

1. 品种选择与种苗标准:全部选用本地苗圃繁育、检疫合格的优质种苗,杜绝外来未经检疫种苗,规避生物安全风险。

2. 种植时间:9—12 月。

3.种植密度(林下仿野生):根据不同品种确定种植密度,滇黄精每亩种植8000株,天冬、金果榄、土茯苓每亩种植3000株。

4.栽植方法:畦面开浅穴,放入种苗,回填改良腐殖土,轻压根部、浇透定根水,地块表层覆盖松针、枯枝落叶保湿抑草。

5.抚育管护:每年浅锄除草3—4次,严禁深挖损伤中药材根茎,保留地表枯枝覆盖层;施叶面肥和根部追肥10次,禁用高残留化学化肥;干旱季节开启滴灌补水,雨季疏通排水沟;采用杀虫灯、粘虫板、草木灰、生物菌剂等开展病虫害防治,全程禁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保障中药材品质。

6. 采收管理:中药材生长 3—5 年后进入采收期,秋冬休眠期采挖,采挖后分类分拣,统一对外销售。

四、资金预算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预算

项目总投资 107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7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估算表

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万元)

备注

合计



107


一、管理费



2.1


二、标准地建设费用



28.3


其中:





生产资料库房

建设费

1200元/㎡

100㎡

12


其他林业生产道路建设费

50000元/㎞

2.06㎞

10.3


通电工程建设费


1组

1


通水工程建设费


1组

5


三、林下中药材种植费用


40亩

76.6


其中:





滇黄精种苗

1元/株

296000株

29.6

种植37亩,按每亩种植8000株计算

天冬种苗

2元/株

3000株

0.6

种植1亩,按每亩种植3000株计算

金果榄种苗

2元/株

3000株

0.6

种植1亩,按每亩种植3000株计算

土茯苓种苗

2元/株

3000株

0.6

种植1亩,按每亩种植3000株计算

森林抚育

200元/亩

40亩

0.8


整地及地内便道开挖

1500元/亩

40亩

6


地内喷灌系统

1300元/亩

40亩

5.2


种植人工、管护费

3300元/亩

40亩

13.2


病虫害防治药物及肥料费用

5000元/亩

40亩

20


(二)资金使用管理

1.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仅限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人员福利、办公经费等非项目支出。

2.专户管理。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依据合同、进度验收报告拨付资金。

3.绩效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产出、效益、满意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完工后完成绩效自评,接受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依据。

4.公开公示。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实施进度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及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五、实施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6年7—8月):完成地块落实、用地报批、方案编制、招投标、签订合同。

(二)建设阶段(2026年9月—12月上旬):完成林下标准地建设及林下中药材种植。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6年12月下旬):完成项目自查,申请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竣工验收,编制总结报告,落实后续管护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有序推进实施,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问题。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永德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红军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杨发尊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周益锋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官文娟  县国有林场场长

                        潘  蕊  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王安海  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人

        赵  翔  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股负责人

周玲丽  县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股副股长兼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站副站长

陈  杰  县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和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卢  媛  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股负责人

        张元甲  县营林站站长

佟敬华  县国有林场副场长

罗  萍  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有林场,办公室主任由官文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佟敬华、马冬贤、梅天妹、杨  芳,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监督、指导以及项目推进工作。

(二)技术保障

县林草局、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全程指导项目建设各关键环节,解决技术难题。  

(四)质量保障

严格执行项目质量和林下中药材种植技术标准,标准地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苗木采购、整地、种植、管护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分级验收”,不合格环节立即整改,确保种植质量。林下中药材种植当年成活率达≥90%,不足部分及时补植;3年后核查保存率≥85%。 

(五)资金保障

1.积极对接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确保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及时足额下达,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严格资金审批流程,规范票据管理,杜绝违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管护保障

1.落实长期管护责任,项目验收后,由县国有林场负责后续抚育、防火、防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职责、考核标准、奖惩措施。

2.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林场职工、周边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杜绝乱砍滥伐、牲畜踩踏、人为破坏等行为,营造“人人护林、人人爱林”的良好氛围。 

七、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采用林药复合立体经营,充分利用林下闲置空间,不破坏上层乔木森林结构,提升林地光能、土地利用率;林下种植植株覆盖地表,减少雨水冲刷,降低林地水土流失风险;选用本土道地药材,不引入外来高风险物种,维护林区生物多样性,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二)经济效益

项目建成后,基础设施可覆盖400余亩林地林下种植水电路需求,可通过标准地出租、合作等方式增加国有林场收入。滇黄精种植3年后即可采收,亩产5000—7000公斤,按现市场收购价16元/公斤计算,每亩收入可达8—11万元;天冬、金果榄、土茯苓5年后可采收,亩产3000—4000公斤,按现市场收购价6—7元/公斤计算,每亩收入可达1.8—2.8万元,期间还可采种育苗;中药材稳定产出,形成长期可持续经营性收入,提升林场自我造血能力;项目建设期、管护期每年提供稳定临时务工岗位,村民获得劳务报酬,通过技术培训带动农户自主种植中药材,拓宽群众增收渠道。

(三)社会效益

盘活国有闲置林地资源,落实中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政策要求,发挥财政帮扶资金示范作用;打造林下经济标准化样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林药经营模式;深化国有林场与周边村组联动,稳定群众就近就业,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国有林场社会服务功能。


附件:1.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林下种植标准地建设及中药材种植项目绩效目标表

2.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林下种植标准地建设及中药材种植项目投资估算表  


附件【附件2.项目投资估算表.xls】
附件【附件1.项目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