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 帮扶资金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 项目实施方案
| 索引号: | 100118/20260701-00001 | 公开目录: | 公开 | 发布日期: | 2026-07-01 |
| 主题词: | 发布机构: | 宁洱县林业和草原局 | 发文字号: |
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
帮扶资金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
项目实施方案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2026年6月
项目摘要
项 目 名 称: | 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项目 |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实施单位: |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
项目建设性质: | 新建 |
项目建设地点: | 宁洱县175号国有林黎明乡兴乐村 |
项目实施期限 | 2026年7月——2027年12月 |
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
常态化帮扶资金乡土、速生、珍贵
树种造林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任务,立足国有林场资源禀赋,破解经济薄弱、珍贵用材储备不足、生态功能有待提升等难题,依托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实施速生、珍贵树种造林,推动国有林场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原则,以保护森林生态、培育乡土、速生、珍贵树种、带动林场增收为核心,科学选择乡土、速生、珍贵树种,规范造林技术流程,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构建生态效益显著、经济效益稳定、社会效益突出的长效发展模式,夯实欠发达国有林场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主管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负责人:吴永德
(二)实施单位: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国有林场
负责人:官文娟
(三)建设地点:宁洱县175号国有林黎明乡兴乐村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加序思茅松、湿加松、栓皮栎等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1538亩。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资金来源及金额: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第二批)107万元。
(七)实施期限:2026年6月—2027年12月。
(八)实施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必要性、可行性和需求性分析
(一)必要性
三类树种功能互补,搭配造林能够优化林分结构,改变单一纯林地力衰退、病虫害易发、生物多样性不足的问题。乡土树种维持原生植被基底、涵养水源、固土防灾;速生树种快速覆绿,短期提升森林覆盖;珍贵树种丰富林层、改良土壤、保护珍稀种质,三者协同构建稳定近自然森林,守住水源地、公益林、山体坡面生态底线,助力碳汇增量、水土流失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可行性
项目实施点海拔1600—2100米,亚热带季风气候,年均气温18.2℃,年均降水量1414.9 毫米,无霜期334天,光照充足,雨热同期,适宜加序思茅松、湿加松、栓皮栎等树种生长。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机制稳定、拨付规范,配套有完善的项目监管、验收体系,资金使用可全程管控。同时地方政府、国有林场及周边群众发展林业积极性较高,土地、劳力要素充足,政策、技术、资源条件均能保障项目落地实施。
(三)需求分析
单一树种造林无法兼顾快速绿化与长期生态稳定,乡土、速生、珍贵树种组合配置,满足水土流失治理、水源涵养、生物廊道建设、森林碳汇开发等持续刚性需求。木材加工产业原料供给需求持续扩大,板材、家具、人造板、松脂加工等本地林业产业不断发展,常规用材、工业小径材、高端名贵木材均存在稳定缺口,仅依靠现有天然林无法满足产能,示范推动三类树种造林,建立梯次原料储备基地,保障产业链稳定运行。
四、建设内容与技术方案
(一)树种选择
遵循“适地适树、乡土优先、珍贵高效” 原则,选择适应性强、速生、经济价值高的造林树种。
(二)造林技术标准
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16)及地方珍贵树种培育技术规程。
1.整地
方式:穴状整地,避免全垦,保护原生植被。规格:40cm×40cm×40cm,表土回填,清除石块、杂草、树根。
时间:造林前 1—2 个月完成,促进土壤熟化。
2.苗木选择
选用Ⅰ、Ⅱ级苗,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病虫害,具备 “三证一签”(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产地标签)。
3.造林密度与配置
密度:株行距 2.0m×3.0m,亩栽 111 株。
配置:沿等高线带状或三角形配置,保持水土,提升通风透光性。
4.栽植
时间:6—8月,阴雨天或雨后栽植,避免高温、干旱、大风天气。
方法:“三埋两踩一提苗”,苗木扶正,根系舒展,回填表土,分层踩实,栽植深度比苗木根颈高 2—3cm。
5.未成林抚育管护
抚育次数:2次。
抚育内容:除草松土(深度 5—10cm,避免伤根)、扩穴培土。
五、资金预算与使用管理
(一)资金预算
项目总投资 107.044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107万,自筹448元。预计实施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1538亩。具体明细如下:
造林投资测算表
内容 | 单价(元/亩) | 备注 |
合计 | 696 | |
一、整地、挖塘 | 150 | |
二、回土、种植 | 100 | |
三、苗木 | 366 | 按种植111株、补植补种11株,3元/株测算 |
四、抚育 | 80 | 含两次抚育 |
(二)资金使用管理
1.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仅限项目建设内容,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不得用于人员福利、办公经费等非项目支出。
2.专户管理。设立项目资金专户,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规范资金拨付流程,依据合同、进度验收报告拨付资金。
3.绩效管理。设定绩效目标(产出、效益、满意度),开展绩效运行监控,项目完工后完成绩效自评,接受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依据。
4.公开公示。对项目资金使用、建设内容、实施进度等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接受职工、群众及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天。
六、实施进度安排
(一)筹备阶段(2026年6—9月):完成地块落实、方案编制、招投标、签订合同。
(二)整地阶段(2026年10—2027年5月):完成项目地块整地、清理林地杂物、挖塘。
(三)造林阶段(2027年6—8月):完成苗木栽植,确保成活率≥85%。
(四)抚育管护阶段(2027年9月—10月):开展除草、松土、施肥、修枝、病虫害防治、防火巡查等管护工作。
(五)验收总结阶段(2027年11月—12月):完成项目自查,申请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竣工验收,编制总结报告,落实后续管护责任。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有序推进实施,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问题。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吴永德 县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徐红军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杨发尊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周益锋 县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官文娟 县国有林场场长
潘 蕊 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成 员:王安海 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负责人
叶枝伟 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管理股负责人
陈 默 县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和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胡忠丽 县林业和草原局财务股负责人
刀永林 县营林站站长
李智慧 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心主任
佟敬华 县国有林场副场长
罗 萍 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有林场,办公室主任由官文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佟敬华、马冬贤、梅天妹、杨 芳,具体负责项目协调、监督、指导以及项目推进工作。
(二)技术指导单位
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普洱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三)技术保障
县林草局、县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县营林站、县林检中心,全程指导整地、造林、抚育、病虫害防治等关键环节,解决技术难题。
(四)质量保障
1.严格执行造林技术标准,苗木、整地、栽植、抚育等环节,实行“全程监管、分级验收”,不合格环节立即整改,确保造林质量。
2.成活率核查:当年成活率≥85%为合格,不足部分及时补植;3年后核查保存率≥80%为合格。
(五)资金保障
1.积极对接财政、农业农村部门,确保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及时足额下达,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2.严格资金审批流程,规范票据管理,杜绝违规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管护保障
1.落实长期管护责任,项目验收后,由县国有林场负责后续抚育、防火、防盗、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签订管护责任书,明确管护职责、考核标准、奖惩措施。
2.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林场职工、周边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杜绝乱砍滥伐、牲畜踩踏、人为破坏等行为,营造“人人护林、人人爱林”的良好氛围。
八、效益分析
(一)生态效益
项目实施后,新增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1538亩,有效提升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固碳释氧能力,改善局部小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二)经济效益
1.直接效益
加序思茅松为本土改良良种,收益稳定持久。经营期内可持续采脂,轮伐产出建筑板材用材,管护成本低、成活率高,适合集体林地长期经营,兼具常年松脂现金流与中后期木材收益,综合收益均衡。10年生加序思茅松林木材积亩均可达8立方米,按400元/立方米计算,每亩木材收入3200元。
湿加松速生丰产,轮伐周期短,小径材专供人造板、纸浆,前期投入回报快,规模化种植适合林业企业打造原料基地。8年就可以采脂,每年每亩可采脂300—400公斤,采脂每年每亩收5200元,采脂8年可收入41600元。20年生湿加松林木材积亩均可达19立方米,按400元/立方米计算,每亩木材收入7600元。
栓皮栎皮、材均可利用,8—10年首次轮剥栓皮,此后每8—10年可重复采剥,单株树可连续采收百年,每次采剥栓皮200—600斤,收入600—3000元/亩。25—30年可主伐利用大径材10—15吨,按500—1000元/吨计算,每亩木材收入5000—15000元。
2.间接效益。带动苗木培育、木材加工、林下种植等产业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附加值;项目建设及后续管护提供长期就业岗位,带动职工、群众稳定增收。
(三)社会效益
1.巩固脱贫成果。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就业,提供稳定务工收入,助力防止返贫。
2.提升林场能力。完善管护道路、灌溉设施等基础设施,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林场造林、管护、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3.示范带动作用。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乡土、速生、珍贵用材林培育模式,为生态产业发展提供示范借鉴。
附件:1.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项目绩效目标表
2.宁洱县国有林场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乡土、速生、珍贵树种造林项目投资估算表
主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宁洱县融媒体中心
联系方式:nexx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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