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00042/20250221-00001 公开目录:公开 发布机构:宁洱县发展与改革局 2025-02-21 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征求意见情况 发文字号: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征求意见情况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听证会,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举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15名,其中:县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镇人大代表1名;镇个体工商户3名;村民代表4名;其他行业代表5名。全部听证会参加人由县发展和改革局按照公开透明、广泛代表以及兼顾不同消费层次、不同利益群体的原则,采取公开征聘或单位推荐的方式产生。
一、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方案的意见
(一)对方案的总体意见。全部参会人认为近年来随着人口增长、集镇规模扩大,垃圾处理运营成本逐年上升,现行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集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价幅度问题。14位参会人中,有1位参会人建议适当降低集镇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其余13位参会人对调价幅度无异议。
(三)关于服务态度与质量问题。2位参会人提出垃圾处理企业在垃圾收集处理过程中存在泼、洒、收集不及时等问题,希望垃圾处理企业在提高收费标准的同时,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升生活垃圾转运整体形象和管理水平,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
二、对主要意见的采纳处理情况
(一)听证人对听证会参加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后,决定采纳以下意见和建议:
1.采纳对现行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的意见。随着近年来人口增长、集镇规模不断扩大,垃圾处理运营成本逐年上升,现行收费标准已不能适应当前集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意对勐先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2.采纳提升服务质量的意见。垃圾处理企业应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居民营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卫生环境。
(二)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
不予采纳降低集镇周边居民生活垃圾收费标准的意见。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