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00042/20241025-00004 公开目录:公开 发布机构:宁洱县发展与改革局 2024-09-02 名称:《宁洱县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文字号:
《宁洱县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宁洱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根据《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普发改社会〔2023〕558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草拟了《宁洱县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年行动》)。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宁洱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综合分析、研判我县基本公共服务突出存在的短板弱项的基础上,县发展改革局会同相关部门草拟了《三年行动》。
二、主要依据和起草过程
《普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普发改社会〔2023〕55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联合县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广电局、县医保局、县残联17家部门,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三年行动(初稿)》。经过多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共分为4个部分。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的总体情况,重点阐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个领域取得的发展成效和突出存在的短板弱项。
第二部分,总体要求。重点围绕健全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三部分,重点任务。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提出9个领域具体的提升方向、三年目标和29项重点任务。其中:幼有所育领域提出了加强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妇幼保健特色专科建设、加强特殊儿童福利救助、推进全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4项重点任务;学有所教领域提出了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中等教育健康发展、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4项重点任务;劳有所得领域提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提高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提高社会保障服务水平4项重点任务;病有所医领域提出了提升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医疗服务能力、促进公立医院提质增效、全面实施“管慢病”工程、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4项重点任务;老有所养领域提出了建设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强化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保障、提升老年人健康保障能力3项重点任务;住有所居领域提出了稳步推进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强农村危房动态监测和改造管理2项重点任务;弱有所扶领域提出了落细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3项重点任务;优军服务保障领域提出了提高优待抚恤服务能力、强化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服务2项重点任务;文体服务保障领域提出了优化设施供给、加大文化产品创新力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3项重点任务。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含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项目实施、加大资金保障、加强人才培养、动态监测评估、营造良好氛围等7条保障措施。
四、政策特点
一是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标准。在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县实际,从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和发展需要、需优先和重点保障的主要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着手,精准提出重点工作任务,与《普洱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进行全方位衔接。
二是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更加方便群众、更加贴近群众为目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大公共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推动服务模式、品类、问效创新,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重达标向重质效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聚焦解决最突出的短板弱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建立区域均衡、普及普惠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