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P532722-/2018-1102003 公开目录:政策文件或政策 发布机构:宁洱县人民政府 2018-11-02 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和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8〕8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目前,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宁洱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肉品供应、保障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检疫和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5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府发明电〔2018〕5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年10月8日第86期),以及2018年10月23日省人民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10月30日市人民政府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临时关闭全县生猪交易市场,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实行24小时值守,加强联合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18年10月30日起关闭全县生猪交易市场,禁止县外生猪及其产品进入县境,禁止县内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出县境。
二、设立高速公路临时检查站。在昆曼高速公路把边收费站、臭水收费站、磨黑收费站、宁洱收费站、同心收费站站设立5个临时检查站,禁止县外生猪及其产品进入县境,禁止县内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出县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发现生猪及其产品运输车辆,须及时通知农业部门进行查证验物;磨黑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3个收费站的查证验物,同心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1个收费站的查证验物;县公安、交警、路政部门负责维持秩序和处置突发事件。农业部门要制备疏导指示牌,由高速公路收费站配合安装在明显位置。高速公路运营单位要向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住宿等后勤保障,按运营单位规定缴纳费用。
三、设立普通公路临时检查站。在老昆洛公路把边江吊桥、恩水公路梅子枧河小煤窑、宁景公路政合村鬼跳田、老弥宁公路宁洱镇西萨、老磨思公路同心镇那柯里、老昆洛公路同心镇那柯里、德化镇普洱大河大桥、勐先镇竹山、黎明乡岔河、黎明乡团山、普义乡普治村崖羊山设立11个临时检查站,禁止县外生猪及其产品进入县境,禁止县内生猪及生猪产品调出县境。宁景公路宁洱镇政合村鬼跳田临时检查站由县交运局牵头,县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县农科局负责查证验物;老磨思公路同心镇那柯里临时检查站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县农科局负责查证验物;老昆洛公路把边江吊桥临时检查站由磨黑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老弥宁公路宁洱镇西萨临时检查站由宁洱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老昆洛公路同心镇那柯里临时检查站由同心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恩水公路梅子镇枧河小煤窑临时检查站由梅子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德化镇普洱大河大桥临时检查站由德化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勐先镇竹山临时检查站由勐先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黎明乡岔河和团山2个临时检查站由黎明乡人民政府牵头,乡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普义乡普治村崖羊山临时检查站由普义乡人民政府牵头,乡派出所、交通、市场监督、林业等配合,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查证验物。
四、禁止县外生猪及其产品进入县境。对来自疫区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进行扣押并实施无害化处理;对来自非疫区有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及其产品实施劝返;对来自非疫区无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及其产品由农业部门依法查处。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设立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和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加强工作保障,改善工作条件。屠宰加工企业、屠宰经营户、贩运户、养殖场及相关经营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经营。非洲猪瘟防控高风险期间生猪及其产品不得实施电商经营。
六、非洲猪瘟防控临时检查站的撤除时间,县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再另行通知。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