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00047-/2021-0908002 公开目录:政务公示 发布机构:宁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9月08日 17:05:59 名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提醒1年以上未年报企业补报年度报告的公告 发文字号: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督促提醒1年以上未年报企业
补报年度报告的公告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企业应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现将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的1年以上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的 61户企业向社会进行公告,请相关企业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http://yn.gsxt.gov.cn)补报未报年度年报,逾期不补报,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1年以上未年报企业名单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