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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宁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1219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KMLC-NEZRZY-20221101

1.2项目名称:宁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一期)

1.3项目预算金额:200.00万元

1.4最高限价:200.00万元

1.5采购需求:宁洱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一期),此次控规修编工作将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编制范围为宁洱县中心城区范围,具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通过审查并提交成果文件

1.7服务标准: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按时限要求最终通过审批机关审批,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应当包括文本说明书、附件和图件、数据库等;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至2021年度任意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日期至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年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8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执行财库〔2019〕9号;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执行(财库〔2014〕68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执行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资质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且业务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的要求;

(4)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持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和高级职称证书,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

(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违法或质量问题的或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违法经营受到的行政处罚

6)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

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专业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须附在投标文件内。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办理招投标过程中的一切手续;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进行报名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进行分工。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21125 23:592022120200:00,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3.3方式:网上获取,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121909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有关内容: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打印回执)。电子投标文件需确保清晰完整,如有模糊不完整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此作出对投标人最不利的处理决定;

2.网上开标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号)的相关要求,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推行不见面办事)正式启用远程网上开标(不见面开标)系统。各投标人应当提前熟悉和掌握网上开标远程解密详细操作,操作步骤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与考核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投标人,自行学习《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并按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参加投标;

3.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智能开标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找到对应项目,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若无异议,视为同意开标结果

4.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5.公告发布的媒介:

①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普洱市)》(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请成交人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yunnan.gov.cn/)进行注册,以便下一步合同的办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宁洱县宏远路34号

联系方式:0879-3311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昆明隆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105号恒通中心5楼

联系方式:0879-21968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老师

电 话:0879-331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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