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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
叶辉等二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
经2020年5月27日中共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第8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
叶 辉 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督察长;
孙 武 免去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7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委员会,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
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