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医保发[2020]18号)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云医保发[2020]106号)的精神,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着力实现“群众办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标,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制度(以下简称清单)。结合普洱医保经办实际,经普洱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了《普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普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普洱市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