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今日宁洱 > 时政要闻 > 正文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15 18:30浏览次数:次
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关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在12日举行的记者会上介绍,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即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统筹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
上一条:习近平总书记关切事 | 经济特区全面深化改革故事 下一条:青岛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5天内对全市检测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