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反映 问题 |
编号:X2YN202104270054案件 投诉人反映:普洱市宁洱县宁洱镇裕和村的普洱绿潮木业有限公司长期排放刺鼻气体、粉尘、噪声,危害村民身体健康。 |
调查核实 情况 |
经核查,群众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该公司在正常生产期间,因厂区离居民点较近,偶尔产生一定的气味、噪声及无组织粉尘,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不属实部分为:该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停产至今,停产期间未产生刺鼻性气体、粉尘、噪声。 |
整改时限 |
2021年4月30日至2022年5月1日 |
整改措施及完成 情况 |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宁洱县普洱绿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制定了《普洱绿潮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来电来信举报件整改方案》,整改分为清理原材料、破产清算、拆除清理三个阶段推进,整改工作主体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牵头,县工信局等行业部门配合推进。 |
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宁洱分局 0879-3232199 |
注:“调查核实情况”内应写清楚案件属实情况,对举报不属实问题,只需填写“投诉反映问题”、“调查核实情况”、“责任单位和联系电话”。